A.背景噪声
小于或等于NR35;
B. 隔声、隔振措施
厅内应有良好的隔声隔振措施, 隔声隔振指标按GB3096-82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居民文教区执行即:昼间50dBA,夜间40 dBA。
C. 建筑声学指标
1) 共振、回声、颤动回声、房间驻波、声聚焦、声扩散:
各厅内建筑门窗、吊顶、玻璃、座椅、装饰物等设施不得有共振现象;厅内不得出现回声、颤动回声、房间驻波和声聚焦等缺陷,声场扩散应均匀。